以下5大条约的签订,对中国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中国的领土、财产和权益蒙受了巨大的损失,成为中华民族永远的痛。
1、南京条约:中国与英国(1842.8)
该条约是1840年英国因为林则徐禁烟对中国发动第一次鸦片战争,中方失败的产物,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南京条约》割让香港给英国,赔偿白银2100万。
2、瑷珲条约:中国与俄罗斯帝国(1858.5)
英法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的产物,俄罗斯从中渔利,中国领土遭受重大损失。
《瑷珲条约》使中国失去了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约60万平方千米的领土。把乌苏里江以东的中国领土划为中俄共管;黑龙江、乌苏里江只准中、俄两国船只航行;
3.北京条约:中国与英国、法国、俄罗斯(1860.10)
1856年10月到1860年11月英法发动历时四年多的第二次鸦片战争的产物。
1860年10月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
条约主要内容:
《中英北京条约》:清朝割让广东新安县(今香港界限街以南)的九龙半岛给英国;增加中英《天津条约》的赔款至800万两;
《中法北京条约》:清朝批准中法《天津条约》,赔款增为800万两;
《中俄北京条约》:清朝承认1858年的《瑷珲条约》的有效性,并将原先规定为中俄“共管”约40万平方公里被迫割让给俄罗斯。
4、马关条约:中国与日本(1895.4)
《马关条约》是中日甲午战争(1894.7.25—1895.4.17)的产物,1894年中日因朝鲜问题发生争议和摩擦,最终两国开战,渐演化成为中日甲午战争,北洋水师全军覆没,清朝大败。
《马关条约》割让台湾、辽东半岛、澎湖列岛给日本,并赔偿日本白银2亿两。
5、辛丑条约:中国与11国签订(1901.9)
《辛丑条约》是1900年八国联军侵华的产物。
由于国内矛盾突出,导致义和团运动兴起,列强不满,清朝与列强宣战。清廷战败,八国联军攻占北京,圆明园再次被劫,彻底成为废墟。
11国强迫清朝签订《辛丑条约》,赔偿列强白银4.5亿两,39年付清,本息合计9.8亿两。该条约是赔款数量最大的不平等条约。
大清帝国,人口世界第一,GDP世界第一,但是屡屡沦为列强宰割的对象,不得不令人扼腕叹息。
落后就要挨打,是千古不变的生存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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