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反映了什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什么)

来源:交汇点新闻客户端

交汇点讯 10月23日,江苏省统计局发布数据,公布了江苏前三季度的主要经济指标和经济运行情况。数据发布后,在不少新闻报道上常会看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这一指标,作为与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统计指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如何计算的?该指标所反映的经济现象对经济社会的发展有着怎样的意义?本期的经济微讲义我们邀请到了江苏省统计局贸易外经统计处张蕊,为大家揭晓谜底。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反映了什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什么)

记者:老师您好,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哪些消费会被统计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

张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交易直接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其中,个人包括城乡居民和入境人员,社会集团包括机关、社会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居委会或村委会等。 需要注意的是,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它所涉及的商品不包括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用于生产经营和固定资产投资的一些原材料、燃料和其他一些消耗品,也不包括居民购买的商品房和农民购买的像种子化肥这些农业生产资料等。另外,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这一统计数据只能基本反映实物性商品消费而不反映全部的消费,也就是说它不包括医疗、文化、娱乐等方面的服务性消费。

记者:如何统计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张蕊:在统计调查中,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调查对象被划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年主营业务收入在一定限额以上的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其中,批发业的限额标准是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零售业是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住宿业、餐饮业是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另一部分就是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根据对限额以上单位和限额以下单位的特点不同,对这两部分调查对象采用了不同的调查方法: 目前,江苏共有限额以上单位4万3000多家,对这类调查对象采用全面调查方法,被调查单位通过联网直报直接将数据报国家数据中心,由国家统计局直接对这些数据进行超级汇总得到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 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中,江苏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法人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共有60多万个,而这四个行业的个体经营户共有280多万个,由于群体庞大我们主要采用抽样调查方法来获取基础数据,由抽中单位自行填报或调查员上门调查,国家统计局根据各级上报的样本单位数据推算出限额以下单位消费品零售额,两部分相加就是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数据。

记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标有哪些作用?

张蕊:总的来说它是从商品流通的最终环节下手,观察进入我们城乡居民家庭用于生活消费和社会集团用于公共消费的商品销售情况。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用途: 一是反映国内消费品市场的总规模和地域分布情况,为我们分析判断国内消费品市场运行的总体状况、地域特点、商品类别供给及未来市场走势提供依据,为国家调控市场提供参考; 二是反映城乡居民和社会集团对实物商品消费需求的总量和变化趋势,可以用来反映判断消费需求对经济运行的影响程度; 三是可以反映经济景气状况,零售市场的变化最直接也最灵敏地反映了经济运行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我国经济运行的景气状况,反映国家扩大内需、拉动消费的政策效应。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李晞

新华日报全媒体经济新闻部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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