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诗《惜时》陶渊明原文(惜时古诗陶渊明)

-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 -

惜时篇

古诗《惜时》陶渊明原文(惜时古诗陶渊明)

杂诗(其一)

陶渊明

人生无根蒂,飘如陌上尘。

分散逐风转,此已非常身。

落地为兄弟,何必骨肉亲!

得欢当作乐,斗酒聚比邻。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

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

赏析

前四句诗,诗人从人生大处落笔,以小喻大,以无根之木、无蒂之花、陌上之尘来喻人生。它们无依无靠,不固定的特点与人生飘忽不定极为相似。诗人构思之奇,设喻之巧,准确地道出了人生无常的实质。一个“飘”字,极写人生无常的状态,蕴含着人生漂泊无依的凄惶与酸楚。

人生漂泊,命运不能自主,就像尘埃分散逐风转。人活在世上,往往身不由己,种种遭遇与变故不断地改变着人生。此句中的“逐”字,用得极妙。“逐”有追逐之意,又有不可把控之意。前者是主动迎合,是心甘情愿,为了名利,为了权势,随波逐流;后者是身不由己,是无可奈何。无论如何,自己都不再是自己了。诗人当然是属于后者,误入尘网,身陷官场,于其身,也是无可奈何。这四句诗,比中有比,象中有象,既写出了自己真实深刻的人生体验,也高度概括了人生的普遍特点。“落地为兄弟,何必骨肉亲!”紧承前文而来,意思是说,每个人都身不由己,为何不“四海之内皆兄弟”。诗人体悟到仕途的坎坷与现实的冷漠,渴求和谐相处。于是诗人希望生活中“得欢当作乐,斗酒聚比邻”。既然人生无常,命运不可把握,那么人生中不管遇到的是陌生人,还是比邻,都应把酒言欢,及时行乐。倘若如此,人生才有乐趣,生活才有希望。这大概也是陶渊明归隐之后体悟到的生活的真谛。“盛年不重来”四句,诗人先感叹时光易逝,再劝勉人们珍惜时光。在陶渊明看来,人生短暂,在有限的时间里,要把握好人生的方向,利用好这有限的时间,不能像他一样,“误落尘网中,一去三十年”,白白浪费了人生的大好时光。

春天的速度

徐迅

昨夜下了一场小雨,难怪夜里耳畔总“沙沙”地觉得有人说话。早晨起来一看,远远近近的土地都绽出了一片莹莹的新绿,贪婪地跑到外面呼吸了一口空气,忽然想起朱自清关于春姑娘的说法,这群可爱的小姑娘,驾着自然的辇车,雀跃着来到了我们中间。

春天的到来就是这样出乎我们的意料。门前的一棵枯树,前天心里还疑心它是否成活,今天就盈注着生命的生机;昨天塘里的一泓死水,早上却盎然漾起了涟漪。相比较其它的季节,春天的速度真是很快。是那“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的节拍,是那“春风又绿江南岸”的欣喜,是昨夜黄花今日出阁的嫁娘。苏东坡说:“春江水暖鸭先知”,其实先知的岂止是“鸭”,真正体会到春天速度的应该是风,是花,是草,是人的心情。

春天的风似乎抽出了那冰冷的骨刺,变得柔和、流畅起来。轻轻地梳理,就飘逸起千万缕秀发,暄软得像一团云絮,既没有夏季风那样的燥热,也没有冬天北风呼啸着的那样坚硬,却让人感到有一种措手不及。均匀而敏捷的速度叫人感觉如一只懒散的小猫伸出的小爪,挠得人痒痒的。体现在花花草草上,春天的速度又更加异常,像是一位急不可耐的“催生婆”,省却了“十月怀胎”的过程,在一夜之间就分娩出鲜活的生命。枯草衰叶,一下子就有了水灵灵的生意,有了绿,有了芽,有了蓓蕾,很快就有了肆意疯长的绿叶,有了鲜花的怒放,有了一日比一日更甚的蓬勃的生命气象。它们的到来竟然让人体会不出春姑娘应有的腼腆、局促;相反,越发变得局促起来的却是我们自己。

鸟也是那时候陡然出现在我们视野的。整个一冬天,除了几只饥饿的麻雀和令人讨厌的乌鸦外,很少见到鸟。但这时候,所有的鸟突然间都冒了出来。它们心情莫名其妙地愉快,踌躇满志,一个个迈着轻快的步伐,沉湎在春风里,演奏起春天的大合唱。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春水泛滥,这是春天的另一种更快的速度。它积蓄在一口池塘里,不知怎么就贮存了那么大的力量,几天就将池塘里的水涨得满满的,春心迷荡;它明净而飞快地奔泻在溪流里,急溜溜的,像是要赶赴春天的一场宴会。如果它奔流在大江里,那速度就快得有些凶猛的意味了,后来连它自己也控制不住。它奔腾,它咆哮,它一泻千里,势不可挡,最后它自己也被这种速度吓坏了。

对于春天,人们一般都沉迷在一片美丽妖娆的景象之中,习惯上看到的是小麦的生长,却无心关注它拔节的速度;看到繁花满地,春风荡漾,收获的也是一大把喜悦的心情。生活给人展示的往往都是这种表面上的假相,春天真实的速度反而被掩盖住了。因此在春天,人们的生活一开始就运行在错误的轨道上。看上去春天很美丽,但那凶猛的春水却一下子就冲垮了我们建立在错误基础上的大堤,倏然远去。这就是我们不愿,却不得不经常看到的事实。

雪莱说:“冬天到了,春天还会远吗?”许多人对此充满了信念,其实撇开理性,雪莱仅仅是叫我们提防着——春天的速度。

读有所得

春天来得有多快,去得就有多快。来时,是一种拥有;去后,是一种损失。这样的自然规律,却因春天的美,并未引起人们的注意。当我们沉浸在春天的美景中时,春天正以惊人的速度消失,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始终是“现在”,而隐藏了“过去”,这正是生活的一种假相。当我们醒悟过来时,却发现时不我待。作者规劝我们:不要沉迷于春天繁花似锦的美丽妖娆的景象,要警惕春天的速度,珍惜美好的青春时光,立足现在。

学以致用

徐迅的散文,善于多角度、多手法写景,本文就是很好的例子。

他从听觉、视角、感觉上来渲染春天速度之快,例如“门前的一棵枯树,前天心里还疑心它是否成活,今天就盈注着生命的生机”,又如“春天的风似乎抽出了那冰冷的骨刺,变得柔和、流畅起来”。我们写景时,也可以从多角度进行描写与渲染。

为了将春天的速度描述得可知、可感,作者综合运用了夸张、比喻、拟人等修辞手法,不仅渲染了春天的速度,还令人耳目一新。我们写作时,也要综合运用各种修辞手法,进行生动细腻地描写。

作者还巧妙地引用了岑参、王安石、苏轼、雪莱等的诗句,为文章增色添彩。我们写作时,也可以恰当地引用诗文来画龙点睛。

古诗《惜时》陶渊明原文(惜时古诗陶渊明)

- 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

友谊篇

古诗《惜时》陶渊明原文(惜时古诗陶渊明)

姚秀才爱予小剑因赠

【唐】刘 叉

一条古时水,向我手心流。

临行泻赠君,勿薄细碎仇。

赏析

【注解】①古时水:指小剑。②泻赠:奉赠。③薄:迫近。④细碎仇:私人的小仇小怨。

【赏析】

中国古代常用宝剑来表示自己有安邦治国、建功立业的本领。以剑赠人,表示志趣相投和生死不渝的友谊。

“一条古时水,向我手心流”,口语化语言,却颇有诗味:不直说这是一把古代传下的明晃晃的宝剑,而说成“一条古时水”;不直说宝剑“拿”在我手里,而是循“水”比喻,拈出一“流”字,说一条水向我手中流来,使原处于静态中的事物,获得了一种富有诗意的动感。这种从对面着墨的写法,较平铺直叙多了一层曲折,也就多了一种风趣。

第三句循着以“水”比剑的构思炼字。剑既似“水”,所以非一般的“奉赠”、“惠赠”,而扣紧“水”,选用“泻赠”。我们仿佛看到了一条流动着的“水”,流到诗人手里,又泻入朋友掌中。如果直说成“我把宝剑送给你”,则情韵全失,索然无味。

前三句写赠剑,末句写赠剑时的殷勤嘱咐,点出赠剑的用意:不要为了私人的小仇小怨,用这把剑去作无谓的争斗,言外之意要用它建立奇功殊勋。

用水喻剑,颇为独特。以明澈的秋水比喻闪闪发亮的剑光,古已有之。如《越绝书》:“太阿(宝剑名)剑色,视之如秋水。”李贺《春坊正字剑子歌》诗:“先辈匣中三尺水,曾入吴潭斩龙子。”本诗全诗写剑,却并无“剑”字;水剑的比喻贯通全篇,别开生面,体现了诗人博大的胸怀。

多年父子成兄弟

汪曾祺

这是我父亲的一句名言。

父亲是个绝顶聪明的人。他是画家,会刻图章,画写意花卉。图章初宗浙派,中年后治汉印。他会摆弄各种乐器,弹琵琶,拉胡琴,笙箫管笛,无一不通。他认为乐器中最难的其实是胡琴,看起来简单,只有两根弦,但是变化很多,两手都要有功夫。他拉的是老派胡琴,弓子硬,松香滴得很厚——现在拉胡琴的松香都只滴了薄薄的一层。他的胡琴音色刚亮。胡琴码子都是他自己刻的,他认为买来的不中使。他养蟋蟀,养金铃子。他养过花,他养的一盆素心兰在我母亲病故那年死了,从此他就不再养花。我母亲死后,他亲手给她做了几箱子冥衣——我们那里有烧冥衣的风俗。按照母亲生前的喜好,选购了各种花素色纸做衣料,单夹皮棉,四时不缺。他做的皮衣能分得出小麦穗、羊羔,灰鼠、狐肷。

父亲是个很随和的人,我很少见他发过脾气,对待子女,从无疾言厉色。他爱孩子,喜欢孩子,爱跟孩子玩,带着孩子玩。我的姑妈称他为“孩子头”。春天,不到清明,他领一群孩子到麦田里放风筝。放的是他自己糊的蜈蚣,是用染了色的绢糊的。放风筝的线是胡琴的老弦。老弦结实而轻,这样风筝可笔直的飞上去,没有“肚儿”。用胡琴弦放风筝,我还未见过第二人。清明节前,小麦还没有“起身”,是不怕践踏的,而且越踏会越长得旺。孩子们在屋里闷了一冬天,在春天的田野里奔跑跳跃,身心都极其畅快。他用钻石刀把玻璃裁成不同形状的小块,再一块一块逗拢,接缝处用胶水粘牢,做成小桥、小亭子、八角玲珑水晶球。桥、亭、球是中空的,里面养了金铃子。从外面可以看到金铃子在里面自在爬行,振翅鸣叫。他会做各种灯。用浅绿透明的“鱼鳞纸”扎了一只纺织娘,栩栩如生。用西洋红染了色,上深下浅,通草做花瓣,做了一个重瓣荷花灯,真是美极了。用小西瓜上开小口挖净瓜瓤,在瓜皮上雕镂出极细的花纹,做成西瓜灯。我们在这些灯里点了蜡烛,穿街过巷,邻居的孩子都跟过来看,非常羡慕。

父亲对我的学业是关心的,但不强求。我小时候,国文成绩一直是全班第一。我的作文,时得佳评,他就拿出去到处给人看。我的数学不好,他也不责怪,只要能及格,就行了。他画画,我小时也喜欢画画,但他从不指点我。他画画时,我在旁边看,其余时间由我自己乱翻画谱,瞎抹。我对写意花卉那时还不太会欣赏,只是画一些鲜艳的大桃子,或者我从来没有见过的瀑布。我小时字写得不错,他倒是给我出过一点主意。在我写过一阵“圭峰碑”和“多宝塔”以后,他建议我写写“张猛龙”。这建议是很好的,到现在我写的字还有“张猛龙”的影响。我初中时爱唱戏,唱青衣,我的嗓子很好,高亮甜润。在家里,他拉胡琴,我唱。我的同学有几个能唱戏的,学校开同乐会,他应我的邀请,到学校去伴奏。父亲那么大的人陪着几个孩子玩了一下午,还挺高兴。我十七岁初恋,暑假里,在家写情书,他在一旁瞎出主意。我们的这种关系,他人或以为怪。父亲说:“我们是多年父子成兄弟。”

我和儿子的关系也是不错的。我戴了“右派分子”的帽子下放张家口农村劳动,他那时还未从幼儿园刚毕业,刚刚学会汉语拼音,用汉语拼音给我写了第一封信。我也只好赶紧学会汉语拼音,好给他写回信。

“文化大革命”期间,我被打成“黑帮”,送进“牛棚”。偶尔回家,孩子们对我还是很亲热。我的老伴告诫他们“你们要和爸爸‘划清界限’”,儿子反问母亲:“那你怎么还给他打酒?”

对儿子的几次恋爱,我采取的态度是“闻而不问”。了解,但不干涉。

我的孩子有时叫我“爸”,有时叫我“老头子”!连我的孙女也跟着叫。我的亲家母说这孩子“没大没小”。我觉得一个现代化的、充满人情味的家庭,首先必须做到“没大没小”。父母叫人敬畏,儿女“笔管条直”,最没有意思。

儿女是属于他们自己的。他们的现在,和他们的未来,都应由他们自己来设计。一个想用自己理想的模式塑造自己的孩子的父亲是愚蠢的,而且,可恶!另外作为一个父亲,应该尽量保持一点童心。

(选自《汪曾祺散文》,略有删节)

读有所得

做父亲如果保持一点童心,与儿女有兄弟一般的关系,或许是父子人伦的高境界。散文记述了父亲与自己,自己与儿子之间那种亲近、温馨、平等的关系,提出了许多颇具教益的观点,对于教导人们如何“做父亲”,如何处理好家庭父子关系提供了良好的借鉴。语言生动、简练,体现了“短篇高手”汪曾祺先生一贯的幽默风趣风格。

学以致用

汪曾祺喜欢运用闲笔。“闲笔”,是指关于非情节因素的描写,“向闲处设色”。美学家童庆炳说:“闲笔是指叙事文学作品人物和事件主要线索外穿插进去的部分,它的主要功能是调整叙述节奏,扩大叙述空间,延伸叙述时间。丰富文学叙事的内容,不但可以加强叙事的情趣,而且可以增强叙事的真实感和诗意感,闲笔不闲。”散文写了很多生活琐事,娓娓道来,看似闲笔,却也促成多年父子成兄弟的原因。同学们的记叙文中可以尝试运用闲笔。

古诗《惜时》陶渊明原文(惜时古诗陶渊明)

- 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 -

田园篇

古诗《惜时》陶渊明原文(惜时古诗陶渊明)

秋夜喜遇王处士

王 绩

北场芸藿罢,东皋刈黍归。

相逢秋月满,更值夜萤飞。

赏析

这首小诗清新自然,流露出诗人归隐的恬适淡然情绪。

北场与东皋,是诗人信笔所写的日常劳作之所。而“东皋”一词,又化用陶渊明《归去来兮辞》“登东皋以舒啸”之句,暗示诗人对于陶渊明隐逸生活的向往。陶氏去职归隐,羡万物之生长得时,过上自己心之所喜的生活,这恰恰也满足了诗人躬耕田园的生活愿望,可谓时隔百年而心境契合如一的真实抒写。芸藿、刈黍,又是农人平日里最普遍的劳作,诗人正是以此为乐,未有丝毫疲惫之态。两句诗语意上互相映衬、补充,却于繁忙中显露诗人内心对此种生活情境的安乐自足。诗人笔墨素淡,无一语道出内心欢喜,却在语句中充满闲适、淡雅的生活情调。

然而,这种空间情境的简单渲染已经为“喜遇”做足了铺垫。按照常理,一天的劳作下来,诗人应早些休息安睡,但他偏偏要步出柴门,与王处士悄然相遇。秋夜微凉,月满中天,一片皎洁之色满布乡野。而夜萤飞舞,秋虫呢喃,给友人的短暂相聚带来无尽喜乐。

在遣词造句上,这首诗貌似平淡至极却又婉转流畅,犹如泉水出山般自然妥帖。罢、归、逢、飞,四个动词衔接巧妙,既写出时间的缓缓流淌,也暗示了诗人与友人相逢是如此心有灵犀、情趣相投。而对于王处士的面貌、日常所为以及何等秉性,诗人未加一语,但我们在阅读中已经是目见耳闻,了然于心。

这首诗写得含蓄、婉转。清静、自然的风光,恬淡、愉悦的心绪,友人相逢时的心志默契,无不渗透于轻描淡写之中。需要指出的是,在初唐浓艳的文风中,素淡如此的笔墨未免不入时人之眼,但后世人的频频回顾却让这首小诗熠熠生辉,发出夺人眼目的光芒。

牵牛花

叶圣陶

手种牵牛花,接连有三四年了。水门汀地没法下种,种在十来个瓦盆里。泥是今年又明年反复着用的,无从取得新的来加入。曾与铁路轨道旁边种地的那个北方人商量,愿意出钱向他买一点,他不肯。

从城隍庙的花店买了一包过磷酸骨粉,搀和在每一盆泥里,这算代替了新泥。

瓦盆排列在墙脚,从墙头垂下十条麻线,每两条距离七八寸,让牵牛花的藤蔓缠绕上去。这是今年的新计划。往年是把瓦盆摆在三尺光景高的木架子上的。这样,藤蔓很容易爬到了墙头;随后长出来的互相纠缠着,因自身的重量倒垂下来,但末梢的嫩条便又蛇头一般仰起,向上伸,与别组的嫩条纠缠,待不胜重量时便重演那老把戏;因此,墙头往往堆积着繁密的叶和花,与墙腰的部分不相称。今年从墙脚爬起,沿墙多了三尺光景的路程,或者会好一点:而且这就将有一垛完全是叶和花的墙。

藤蔓从两瓣叶中间引申出来以后,不到一个月工夫,爬得最快的几株将要齐墙头了。每一个叶柄处生一个花苞,像谷粒那样大便转黄萎去。据几年来的经验,知道起头的一批花苞是开不出来的;到后来发育更见旺盛,新的叶蔓比近根部肥大,那时的花苞才开得成。

今年的叶格外绿,绿得鲜明;又格外厚,仿佛丝绒裁剪成的。这自是过磷酸骨粉的功效。他日花开,可以推知将比往年的盛大。

但兴趣并不专在看花。种了这小东西,庭中就成为系人心情的所在。早上才起,工毕回来,不觉总要在那里小立一会儿。那藤蔓缠着麻线卷上去,嫩绿的头看似静止的,并不动弹;实际上却无时不回旋向上,在先朝这边,停一歇再看,它便朝那边了。前一晚只是绿豆般大的嫩头,早起看时,便已透出二三寸长的新条,缀着一两张满披细白绒毛的小叶子,叶柄处是仅能辨认形状的小花苞,而末梢又有了绿豆般大的嫩头。有时看着墙上的斑驳痕迹想,明天未必便爬到那里吧?但出乎意外,明晨已爬到了斑驳痕迹之上;好努力的一夜工夫!“生之力”不可得见;在这样小立静观的当儿,却默契了“生之力”了。渐渐地,浑忘意想,复何言说,只呆对这一墙绿叶。

即使没有花,兴趣未尝短少;何况他日开花,将比往年的盛大呢。

(选自《叶圣陶散文》)

读有所得

种花多在写感受,以花为媒,谈闲情逸致。此篇却是叶老独出心裁,把花之性情一笔带过,极力描写花之生长、态势,最后一言道出欢心与期待。作者是语文教育专家,自然在描摹处细腻真实,做好严谨的语言功夫。先前伏下一笔,没有新泥而“买了一包过磷酸骨粉”,以下通篇皆绕此而来。花朵的长势,在墙头的姿态,进而花给人带来的念想,都是为前文伏笔处泼墨。

自然,一粒种子生芽、长叶、开花,是成长的规律所致。而作者之匠心,非心思缜密则无从觉。

学以致用

语言学者的长处在语言的精致与巧妙。叶老行文用语之准确与凝练、繁复与精简,令人钦佩。作者先从换花泥写起,但偏又无从得泥土,故而写买过磷酸骨粉。这不是重心所在,却又是在暗中为牵牛花之生长叙事,文笔简约到极致。

但在写到牵牛花的生长时,作者却不厌其烦,浓墨重彩,精雕细琢,极尽文字的繁复。比如写花盆的摆放与排布,间距精准到寸;写花开时的情状,形状、大小、色彩,无不包含其中,等等。

繁简合宜,时而泼墨如雨,时而惜字如金,全在于写作者要表达怎样的主题。

古诗《惜时》陶渊明原文(惜时古诗陶渊明)

- 暗中时滴思亲泪,只恐思儿泪更多 -

亲情篇

古诗《惜时》陶渊明原文(惜时古诗陶渊明)

岁暮到家

蒋士铨

爱子心无尽,归家喜及辰。

寒衣针线密,家信墨痕新。

见面怜清瘦,呼儿问苦辛。

低徊愧人子,不敢叹风尘。

注释

及辰:及时,正赶上时候。这里指过年之前能够返家。

寒衣针线密:唐诗人孟郊《游子吟》:“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此句借用其意。

低徊:迟疑徘徊,扪心自问。愧人子:有愧于自己做儿子的未能尽到孝养父母的责任,反而惹得父母为自己操心。

风尘:这里指的是旅途的劳累苦辛。

赏析

诗中着意表现的母子之情,并没有停留在单纯、抽象的叙写上,而是借助衣物、语言行为和心理活动等使之具体化、形象化。

“爱子心无尽,归家喜及辰。”母亲对儿子的爱心没有止境,儿子及时归来使母亲惊喜万分,首联上句直写母亲的爱心,下句写久别的儿子岁暮之际回家团聚时母亲的喜悦心情,一个“喜”字,包含了母亲对儿子无尽的关怀和怜爱、思念和期望,是上句的最好注脚。

三四句说御寒的冬衣缝得针脚细密,问候的家信墨痕尚新。这两句诗极力突出母亲对儿子的关怀和思念:细细缝好御寒的冬衣,时时捎去嘘寒问暖的家信。那一针一线、一字一句中蕴涵了多少慈母的爱心。一个“密”字,道出了母亲对儿子的怜爱;一个“新”字,道出了母亲心中的思念和关怀。

五六句说一见面便心疼儿子的面容清瘦,叫着孩子问起一路上的艰辛。这里叙写母亲与儿子相见时的情景,进一步表现了母亲对儿子的怜爱。一“怜”一“问”,慈爱之心,跃然纸上。

最后两句写儿子心中惭愧自己没有尽到孝敬母亲的责任,不敢向母亲诉说那一路的风尘。这里通过直抒诗人的惭愧心情表达出母子之间的深情。在慈爱的母亲面前,诗人心中百感交集:一方面充满了对母亲的感激和敬爱,另一方面也感到十分内疚,由于自己出门在外未能在母亲膝下承欢尽孝,深感未尽到人子的责任,从而辜负了母亲的拳拳之心。因此,不敢诉说自己旅途的艰辛。除了惭愧之外,此处也含有担心直言远行的劳顿,会使母亲更加心疼的含义,因此“不敢叹风尘”,自然也蕴涵了“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的意味。

写给母亲

贾平凹

人活着的时候,只是事情多,不计较白天和黑夜,人一旦死了,日子就堆起来;算一算,再有二十天,我妈就三周年了。

三年以前我每打喷嚏,总要说一句:这是谁想我呀?我妈爱说笑,就接茬说:谁想哩,妈想哩!这三年里,我的喷嚏尤其多,往往错过吃饭时间,熬夜太久,就要打喷嚏,喷嚏一打,便想到我妈了,认定是我妈还在牵挂我哩。我常在写作时,突然能听到我妈在叫我,叫得很真切,一听到叫声我便习惯地朝右边扭过头去。从前我妈坐在右边那个房间的床头上,我一伏案写作,她就不再走动,也不出声,却要一眼一眼看着我,看的时间久了,她要叫我一声,然后说:世上的字你能写完吗?出去转转么。现在,每听到我妈叫我,我就放下笔走进那个房间,心想我妈从棣花来西安了?当然房间里什么也没有,却要立上半天,自言自语:我妈是来了又出门去街上给我买我爱吃的青辣子和萝卜了,或许,她在逗我,故意藏到挂在墙上的她那张照片里,我便给照片前的香炉里上香,要说上一句:“我不累。”

我妈是一位普通的妇女,缠过脚,没有文化,户籍还在乡下,但我妈对于我是那样的重要。已经很长时间了,虽然再不为她的病而提心吊胆了,可我出远门,再没有人啰啰嗦嗦地叮咛着这样叮咛着那样,我有了好吃的好喝的,也不知道该送给谁去。

在西安的家里,我妈住过的那个房间,我没有动一件家具,一切摆设还原模原样,而我再没有看见过我妈的身影,我一次又一次难受着给自己说,我妈没有死,她是住回乡下老家了。今年的夏天太湿太热,每晚湿热得醒来,恍惚里还想着该给我妈的房间换个新空调了,待清醒过来,又宽慰着我妈在乡下的新住处里,应该是清凉的吧。

三周年的忌日一天天临近,乡下的风俗是要办一场仪式的,我准备着香烛花果,回一趟棣花了。但一回棣花,就要去坟上,现实告诉着我妈是死了,我在地上,她在地下,阴阳两隔,母子再也难以相见,顿时热泪肆流,长声哭泣啊。

读有所得

世界上最关心他的那个人离开了,内心的痛苦任何文字都不足以表达,也正如我们常说的,在浓烈的情感面前,文字常常是苍白和无力的。但是,对于读者而言,我们却能从写作者的笔端读出深沉的痛苦和哀伤,这种痛苦和哀伤有对于作者的同情,而更多的是我们自己内心的共鸣。央视《朗读者》栏目里,斯琴高娃老师曾朗诵了本文,无论是她自己还是主持人董卿,以及台下的观众莫不是眼里饱含泪花。

学以致用

浓烈的情感如何表达一直是我们写作上的一个问题。抒情是必要的,但是最能打动人的必须是细节,真实的细节。比如本文,写的都是生活上母亲和自己的琐碎细节,比如打喷嚏,比如母亲常说的几句话,比如母亲的生活习惯,这些填满每一天的东西,突然都没有了,这种生活的习惯突然陌生了,母亲离开的揪心的痛就时时刺着自己的内心。

古诗《惜时》陶渊明原文(惜时古诗陶渊明)

- 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 -

人生篇

古诗《惜时》陶渊明原文(惜时古诗陶渊明)

青青陵上柏

【两汉】佚名

青青陵上柏,磊磊涧中石。

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

斗酒相娱乐,聊厚不为薄。

驱车策驽马,游戏宛与洛。

洛中何郁郁,冠带自相索。

长衢罗夹巷,王侯多第宅。

两宫遥相望,双阙百余尺。

极宴娱心意,戚戚何所迫?

赏析

诗作开篇四句,运用反衬、比喻手法,将生命短促这一抽象意思讲得具体可感。主人公独立苍茫,俯仰兴怀:向上看,山上古柏青青,四季不凋;向下看,涧中众石磊磊,千秋不灭。头顶的天,脚下的地,当然更加永恒;而生于天地之间的人呢,却像远行的旅人那样,匆匆忙忙,漂泊异乡。

之后六句,写主人公因感于生命短促而及时行乐。“斗酒”虽“薄”,也可娱乐,就不必嫌薄,姑且认为厚吧!驽马虽劣,也可驾车出游,就不必嫌它不如骏马。“宛”(今河南南阳)是东汉的“南都”,“洛”(今河南洛阳)是东汉的京城。这两地,都很繁华,何妨携“斗酒”,赶“驽马”,到那儿去游玩。接下来,诗人用“何郁郁”赞叹洛阳的繁华景象,然后将笔触移向人物与建筑。“冠带自相索”,指达官显贵互相探访,无非是趋势利,逐酒食。“长衢”(大街)、“夹巷”(排列大街两侧的胡同)、“王侯第宅”、“两宫”、“双阙”,都不过是“冠带自相索”,“极宴娱心意”的场所。主人公“游戏”京城,所见如此,会有怎样的感想呢?结尾两句,分指双方。豪门权贵只知“极宴娱心”而不知忧国爱民,正与诗中主人公戚戚忧迫的想象形成鲜明对照。全诗内涵,意蕴深广,同时结尾用这样一个反诘句作结,更加使其余味无穷。

人生,不外乎“出发”二字

张国立

介绍一下英国女作家蕾秋·乔伊斯的《一个人的朝圣》。故事很简单,一位老人花了人生中宝贵的45年时间在同一家公司做事,退休后和老婆分房睡,每天无所事事,一日他突然接到一封老同事的来信,说她正在疗养院经受癌症晚期的折磨。于是,他写了封短短的慰问信,出门找邮筒寄出去。

走到第一个邮筒前,他有些犹豫,仅凭几十个字,能表达清楚他的关心吗?他思绪不断,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筒,甚至错过了邮差。然后他停下来打了两通电话。一通打至疗养院,要院方转告老同事:“请告诉她,哈洛德·弗莱正在来看她的路上,她只要等着就好,因为我会来救她,知道吗?”一通打给老婆,说他要一路走去探望同事。

走着走着他发现,原来以前每天开车上下班的道路景致竟如此丰富多彩。风景、环境与植物,过去他都未曾留意。

哈洛德反思他过去的人生,有了全新的体会。

我以前也曾试着做过类似的事。上班时我的公司距离家15分钟车程,每天我把车子从月租3000新台币的停车位开上马路,笔直地走,一个弯儿也没有,到了民权大桥桥头的办公楼,转入地下停车场,晚上则反之亦然。

有天车子的电瓶坏了,我改坐公交车,总共7站,发现相同的路竟有不同的感觉。后来公司搬到万华,更远了,有时候非得开车,有时候则骑车。最初骑一趟要70分钟,后来仅花50分钟。骑车途中享受着穿行于小巷子、河滨的乐趣,每天走不同的路线,活了大半辈子总算感受到了季节的变化。

以前出去旅行得花时间思考、选择,现在,我会对老婆说,收拾好行李,上网订好票就出发吧。

今年1月,我们便又出发了,去日本的岛根县。当地正值大雪,我们走得跌跌撞撞,不过我又发现另一个真理:幸福并非有其固定的标准,而是比较之后产生的。

在大雪纷飞的山道间找旅馆,好不容易找到,别说温泉,光是泡热水澡都觉得幸福。缩着脖子见路边有家卖关东煮的小店,奔过去坐在料理台旁,每一块鱼的香味都胜过米其林餐厅的法国菜。

以前习惯斤斤计较每一分、每一秒,稍一堵车,“三字经”便从口中飞出;餐厅服务生动作稍微慢点,开口便是“叫你们经理来”。放慢速度之后,恍然明白,不论多在意时间,浪费掉的时间还是不少。别的不说,每天光在手机上敲的字,一年下来都够完成几十万字的长篇小说了。

出发吧。因为少了完美的计划,必得损失若干时间,不过为了出发而制订完美的计划,不是也挺花时间的吗?

人生无须事先规划,无须丈量进度。人生从出生那一刻起,就只有——出发吧!

前阵子一个人出国,回来后问老婆,我不在的时候你在忙什么。她很神秘地说:“每天做一件以前不会去做的事。”

我再三追问,她说了几件:一个人进电影院、一个人喝下午茶、和许久未见的朋友爬山。我说,这些事我在她也能做,她说,不一样。

好吧,既然我出发后,她也随着出发,那我干脆随书里的哈洛德走一趟长点的路。老婆好奇地问:“那个哈洛德走的路在哪里?”我说:“英国。”“我也要去。”

我恳切地问她:“全程600多英里,吃得消吗?”她也非常恳切地回答我:“你慢慢走,我在伦敦等你。”

读有所得

人生无须事先规划,无须以尺寸丈量进度。人生从出生那刻起,就只有,出发吧,这样我们才能感知生命的意义。

学以致用

本文由《一个人的朝圣》中的主人公哈洛德的人生经历中,引申出作者自己的人生感悟,并将这种体悟与自己的感情生活相结合,从而体现了新的人生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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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语文报》寒假专号,版权归语文报社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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